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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索引號 | 014006438/2024-01758 | 生成日期 | 2024-04-07 | 公開日期 | 2024-04-09 |
文件編號 | — — | 發布機構 | 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| ||
效力狀況 | 有效 | 附件下載 | — — | ||
內容概述 | 江蘇加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案 |
2024年1月26日,當事人在未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情況下,使用重型自卸貨車(蘇BRX322黃、蘇BTF933黃)從梁溪區華清大橋堍的融騰智造基地項目(A、B地塊)B地塊裝載建筑垃圾運輸至HWK-JY4標段江陰段范圍內(滬武高速公路太倉至常州段擴建工程),共2車次,違反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。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》第二十五條第(一)項規定,于2024年4月7日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并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的行政處罰。
來源: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